入駐的企業經營范圍中不得含有下列經營項目:投資咨詢、投資、基金、資產管理、投資管理、股權投資管理、保險、保險代理、擔保、電子商務、貸款、接受金融機構委托從事金融信息技術外包、接受金融機構委托從事金融業務流程外包、接受金融機構委托從事金融知識流程外包、公募基金管理、證券金融業務、房地產經紀業務、培訓、美容美發、健身服務;銷售五金交電、裝飾材料、建筑材料、家具;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、電影放映、旅行社網點、危險廢物經營、道路運輸場站、動物馴養繁殖、農業種植、經營人民幣、經營煙花爆竹、商標代理、知識產權代理、拍賣服務、因私出入境服務、刻制公章、典當、高危體育運動項目、心理咨詢、供水、供暖、供熱等項目。